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
王浩权
青岛科技大学,山东青岛,266061;
摘要: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,让其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问题愈发受到关注。本文对该问题展开深入 探究,仔细剖析其侵权责任的认定依据、归责原则、构成要件以及免责事由等内容。通过梳理和分析现有研究成 果,明确在当前技术发展状况下,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责任的范围,期望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撑,推动生成 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,同时切实保护各方合法权益。
关键词:生成式人工智能;侵权责任;注意义务;算法监管
参考文献
[1]袁佳音.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边界研究[J]. 中国科技论坛,2024.
[2]梁远高.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场景化分类及归责认定[J].深圳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, 2024.
[3]林北征.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[J].法律适用,2024.
[4]徐小奔,薛少雄.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版权注意义务的法律构造[J].科技与出版,2024.
[5]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课题组.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[J].法律适用,2024.
[6]袁锋.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研究[J].湖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4.
作者简介:王浩权(2000—),男,汉,山东枣庄,青岛科技大学,硕士研究生,研究方向为民法学。